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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申辦-現場取件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於您填寫本局申辦及各類信箱前,向您告知下列事項,請詳閱(代碼內容請參閱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一、蒐集處理利用個資特定目的:一二○稅務行政。

二、蒐集處理個資類別:C○○一辨識個人者、C○○三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一一個人描述、C○二一家庭情形、C○二三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本局因提供服務所須之保存期間。

(二)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包含臺澎金馬地區)。

(三) 對象:本局或案件權責之公務機關。

(四)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您得就個人資料依法行使下列權利:

(一) 得向本局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二) 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得向本局請求補充或更正,使其保持正確、最新及完整。

(三) 得向本局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但因本局執行公務所必須者,本局得拒絕之。

五、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局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

如果要查詢完整的隱私權聲明,可造訪本局網站隱私權政策取得相關資訊。


本人申請提醒事項:


代他人申請法律規範:

  • 民法第3條刑法第210條規定,代理人應確實獲得申請人之授權,委任書若有虛偽情事,代理人需負一切法律責任。
  • 代理人取得申請人之稅務資料,請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審慎運用,如有危害申請人權益,代理人需負一切法律責任。


領取時間及作業方式:

一、領件時間:

  • 申請人請於領取日中午12時前(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上網完成預約登記完成,可於當日上班時間下午3時起,至指定之總局或分局全功能櫃臺領收(中午12時以後預約登記完成,次日上班時間領取)。

二、應備證件:

  • 請至全功能服務櫃臺作業項目及應備證件查詢後,相關附件掃描後上傳(附件不齊全,將通知補件或不予核發)。
  • 申請人(或代理人)請攜帶身分證正本臨櫃查驗無誤後領取。

三、申辦注意事項:

  • 經電子郵件通知取件,逾3天內仍未領者,予以註銷;1年內超過3次未取件者,取消預約服務資格。
  • 預約應留聯絡電話,以便相關事項聯繫。
  • 預約申辦項目如屬須耗費相當時間之特殊個案,將依一般書面申請案件辦理,領取時間另以電話通知。
  • 同意本局個資法規範



預約申辦-代理人線上發證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於您填寫本局申辦及各類信箱前,向您告知下列事項,請詳閱(代碼內容請參閱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一、蒐集處理利用個資特定目的:一二○稅務行政。

二、蒐集處理個資類別:C○○一辨識個人者、C○○三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一一個人描述、C○二一家庭情形、C○二三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本局因提供服務所須之保存期間。

(二)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包含臺澎金馬地區)。

(三) 對象:本局或案件權責之公務機關。

(四)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您得就個人資料依法行使下列權利:

(一) 得向本局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二) 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得向本局請求補充或更正,使其保持正確、最新及完整。

(三) 得向本局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但因本局執行公務所必須者,本局得拒絕之。

五、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局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

如果要查詢完整的隱私權聲明,可造訪本局網站隱私權政策取得相關資訊。


申辦說明:

  1. 申辦項目每一選項僅限單一年度申請。
  2. 同一納稅義務人申請多個年度及標的,請再次進入本系統重新申請。
  3. 申請本人資料可至e觸即發稅務通使用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申請 ,5分鐘即可至已驗證電子信箱收取稅務申請文件。

代理人法律及保密責任:

  1. 民法第3條法第210條規定,代理人應確實獲得申請人之授權,委任書若有虛偽情事,代理人需負一切法律責任。
  2. 代理人取得申請人之稅務資料,請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審慎運用,如有危害申請人權益,代理人需負一切法律責任。


作業方式:

  1. 辦理時間:
    本服務需人工審核,當日中午12時前(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上網預約申請完成,可於次日上午12時前收到電子郵件 (中午12時以後預約登記完成,次日17時前收到電子郵件)。
  2. 應備證件:
    請至全功能服務櫃臺作業項目及應備證件查詢後,將相關附件(請核蓋與正本相符章)掃描後上傳(附件不齊全,將通知補件或不予核發)。
  3. 申辦注意事項:
    預約申辦項目如屬須耗費相當時間之特殊個案,作業完成時間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
  4. 同意本局個資法規範


其他:

  1. 本系統文件於核發後提供30日內可線上驗證文件功能,驗證網址:https://iservice.tytax.gov.tw/file/index
  2. 自然人憑證登入須知
    1. 若您的電腦第一次使用本網站,請安裝跨平台網頁元件,才能使用憑證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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