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對象:本市所屬各公(私)立國中、國小學生及全國民眾。
二、活動期間:113年9月16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止。
三、活動方式:參加者依據身分別點選「國小組」、「國中組」或「社會組」,於活動頁面觀看租稅影片後,正確回答租稅問題並留下基本資料者,即可參加抽獎。
四、活動獎勵:
(一)個人部分:
1、國中小組:抽獎名額依各組別總參加人數比例(5%)抽出,預估抽出900名,每名獲得100元便利商店禮券。
2、社會組:抽出100名,每名獲得100元便利商店禮券。
(二)學校部分:
1、協助推動本項活動參加人數達20人之承辦教師(或學校推派)贈宣導品1份。
2、本活動學生參加人數達150人或學生參加人數達全校人數二分之一:加贈學校宣導品5份以資鼓勵。
五、得獎名單及領獎方式:
(一)名單公布:得獎名單於113年12月6日前發布新聞稿張貼本局及市府入口網站,學生組另發函通知得獎學生之就讀學校,請學校代為轉發。
(二)領獎期限:
1、國中小組:請學校指定代表於114年1月3日前攜帶禮券簽收單至本局或所屬分局領獎(至分局領獎者,需先將禮券簽收單傳真(03)335-6682至服務科宣導股,聯絡電話(03)332-6181分機2346,俟電話通知始至分局)代領禮券,再轉發得獎學生。
2、社會組:本局統一寄發,以雙掛號寄至得獎人於活動頁面提供之通訊地址,故參加者郵寄資料務必登錄正確,本局依據所填資料寄送;若未收到獎品者,請於114年2月7日前攜帶身分證於本局服務科(宣導股)領取,逾期視為放棄,不再發給獎品。
六、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務必正確填寫個人資料,如因資料不全、資料填寫錯誤、不實或其他不可歸責本局之因素,致本局無法將獎品寄送予得獎人,視同得獎人放棄獲獎資格。
(二)參加者不得以任何不正當、非法、不實或其他技術性作弊方式取得得獎資格,亦不得從事任何干擾其他參加者或本活動之情事,本局基於裁量權,得全權判定參加者是否有違反本活動之情事,違反者本局有權立即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
(三)本局保有修改活動辦法、暫停、取消、終止活動及更換等值獎項商品等之一切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本局有權利隨時補充解釋或修改,並一律公告於活動網站,不作個別通知,參加者應隨時注意相關訊息,不得以任何事由主張不知情。
(四)活動之獎項,如遇缺貨或不可抗拒事由,本局有權變更品項或數量,改由其他獎項取代。
(五)本局保留解釋與變更本活動相關規範之權利,並將最新變更後內容公布於活動網頁,不再另行通知。
七、個人資料運用說明:
(一)本局所蒐集、處理、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僅用於本次活動使用。
(二)利用個人資料之期間(包括紙本、電腦系統資料庫、電子檔案等),僅作為辦理本次活動執行業務所必須保存之期間。
(三)參加者應清楚了解本活動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遵守,不同意者無法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