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令依據: 稅捐稽徵法第28條 ▌ 處理天數: 14日 ▌ 提示訊息: ▌ 聯絡資訊: 桃園總局:(03)3326181 分機 2452 消費稅科林小姐 中壢分局 (03)451-5111 楊梅分局 (03)478-1974 大溪分局 (03)380-0072 蘆竹分局 (03)352-8671
稅款非繳納本市者,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
稅別: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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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一、符合主動退稅者:除下列情形外,本局將主動辦理退稅,得免附證明文件。 (一)同日過戶及車輛異動(停駛、註銷、繳銷、車種變更)。 (二)吊銷、失竊註銷、吊扣、報廢前已環保回收。 二、須申退稅者: (一)重繳:各次繳款書收據正本(若無則檢附同意書及切結書,前後車主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溢繳:車輛異動登記書影本。 三、申請直撥退稅者:車主存摺封面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