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令依據: 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 ▌ 處理天數: 4日 ▌ 提示訊息:免稅車輛異動申請書 ▌ 聯絡資訊: 桃園總局:(03)3326181 分機 2452 消費稅科林先生 中壢分局 (03)451-5111 楊梅分局 (03)478-1974 大溪分局 (03)380-0072 蘆竹分局 (03)352-8671
無駕照
有駕照(身障者有駕照者,限以身障者本人車輛申請)
1.身心障礙者本人所有車輛,由本局主動核定免稅,免再提出申請。若擁有多部車輛,亦可提出申請,選擇欲免稅的車輛。(每人限1輛)
2.供無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輔助人、監護人所有。(每1身障者限1輛)
紙本回覆
線上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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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一、線上申辦案件得免附證件,惟若查無資料或資料不齊,本局將會請您提供(傳真或e-mail)相關證件,供本局核准免稅。 二、非線上申辦案件,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 三、若是車主不同要換車辦免稅,需檢附免稅車輛異動申請書以及原免稅車主身分證正反面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