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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115年稅火任務~租稅PLAY×消防體驗營

一、

(一)蒐集之目的:稅務行政、客戶管理與服務(包含滿意度問卷調查)、廉政行政、其他財政服務。

(二)蒐集之類別:本局因提供服務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含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連絡方式等資訊。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本局因提供服務所須之保存期間。

       2、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包含臺澎金馬地區)。

       3、對象:本局或案件權責之公務機關。

       4、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您得就個人資料依法行使下列權利:

       1、 得向本局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2、 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得向本局請求補充或更正,使其保持正確、最新及完整。

       3、 得向本局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但因本局執行公務所必須者,本局得拒絕之。

(五)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局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

 如果要查詢完整的隱私權聲明,可造訪本局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取得相關資訊。


二、參加學員同意個人肖像於主辦單位於活動執行中,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拍攝、修飾、使用、公開展示 (包含照片及動態影像),並同意主辦單位就上述攝影著作(內含授權之肖像)享有完整之著作權,並得以各種管道或印刷方式呈現授權內容之全部或部分並可公開發表,及著作權法賦予著作人所擁有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