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二、承辦單位:思想飛揚教育有限公司(玩霸教育)
三、競賽日期及地點(每場皆為獨立競賽,擇一參加即可):
(一)113年11月16日(星期六)13時至17時,桃園救國團(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7號)。
(二)113年11月30日(星期六)13時至17時,大溪原住民文化會館(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1段29巷101號)。
(三)113年12月7日(星期六)13時至17時,桃園設計庫(桃園市中壢區明德路60號6樓)。
四、參加人數:每場至多30人。
五、參加對象:就讀桃園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3-6年級在學學生。
六、桌遊比賽項目:本局自製租稅翻翻牌桌遊。
七、活動獎勵:
(一)活動參賽獎:凡參與競賽活動之學員皆可獲取1份參賽禮。
(二)獎金:各場次之前5名頒發獎金,金額如下:
1、第1名:獎金新臺幣1,200元整。
2.、第2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整。
3、第3名:獎金新臺幣800元整。
4、第4名:獎金新臺幣600元整。
5、第5名:獎金新臺幣500元整。
八、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額滿時截止。
(二)報名地點:本局雲端發票捐贈系統網頁https://gov.tw/ibX (下稱活動網頁)。
(三)報名流程:
1、參加者輸入手機號碼及驗證碼等資料即可登入本局活動網頁註冊(首次進入網站須先註冊,並完成E-mail驗證,註冊後帳號永久有效)。
2、登入活動網頁後,於「發票捐贈」回答租稅問題,並自行選擇發票捐贈之團體,線上捐出113年9-12月(消費金額10元以上)未列買受人統一編號之雲端發票(例如:透過手機條碼、信用卡、悠遊卡、icash 或其他載具儲存之發票)10張。
3、捐贈完成後即可獲得點數(1張即1點),再至「好禮兌換/課程」處,兌換本活動,並點選「報名連結」,填寫資料始完成報名。
九、辦理方式:
(一)結合本局自製的租稅桌遊翻翻樂,舉辦桌遊競賽活動,讓小朋友能從中學習其相關租稅觀念,並可藉由遊戲競賽中分析、觀察、擬定策略與執行等環節,培養學生問題解決能力。
(二)課程內容:桌遊玩法介紹、競賽及稅務宣導。
(三)參加學員可將競賽經歷登錄學習歷程中,展現興趣及能力,以利後續升學。
十、注意事項:
(一)線上報名完成後5日內,以電子郵件回傳學籍屬桃園市之證明文件(如:學生證等)至本局審核(E-mail:10018329@mail.tycg.gov.tw),若已於線上報名系統上傳證明文件者,則無需再回傳。學籍不符合資格者,喪失參加資格,所捐發票將以點數退還,可至「好禮兌換/實體商品」處,兌換宣導品。
(二)報名經錄取者,將以電話或者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若活動當日不克參加,請於活動3日前,以電話0963-516631或E-mail:su3small@gmail.com 通知陳小姐,以利後續作業。所捐發票以點數退還,可至「好禮兌換/實體商品」處,兌換宣導品。
(三)若錄取學員活動當日不克前來,且未於活動3日前通知者,視同放棄,不予退還所捐發票之點數。
(五)活動當日請家長自行接送,主辦單位提供餐盒,為響應環保,請學員自備餐具及水杯、水壺。
(六)活動時請著整齊服裝,攜帶薄長袖外套,以避免冷氣房受涼。
(七)如遇颱風等天災致桃園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者,活動則取消辦理。
(八)活動細節如有疑問請洽: 0963-516631「思想飛揚教育」陳小姐。
(九)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正之。
(十)個人資料運用說明:
1、本局所蒐集、處理、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僅用於本次活動使用。
2、利用個人資料之期間(包括紙本、電腦系統資料庫、電子檔案等),僅作為辦理本次活動執行業務所必須保存之期間。
3、參加者應清楚了解本活動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遵守,不同意者無法參加。
十一、參加學員同意個人肖像於主辦單位於活動執行中,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拍攝、修飾、使用、公開展示 (包含照片及動態影像),並同意主辦單位就上述攝影著作(內含授權之肖像)享有完整之著作權,並得以各種管道或印刷方式呈現授權內容之全部或部分並可公開發表,及著作權法賦予著作人所擁有之權益。
十二、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含)以上之得獎者,需由執行單位代扣10%稅金,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免)繳憑單,另涉及所得稅法及有關其他法令規定須先行扣繳者,則依其規定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