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美術創作競賽參賽作品領回:一、申請期間:於114年7月1日前,填寫切結書申請,逾時不予申請。二、領回時間:自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逾期未領回之作品,由承辦單位全權處理或銷毀,參賽者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