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名稱:退稅受領意願通知單線上回覆
納稅義務人如有重、溢繳各項地方稅稅款時,本局皆會主動辦理退稅。為考量退稅請求權非屬納稅義務人之一身專屬權,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有溢繳稅款,納稅義務人當可拋棄,選擇不領取。受退稅人收到本局寄發之「退稅受領意願通知單」時,只要於通知單指定期間內,線上回覆受領退稅意願,本局將儘速依您意願辦理。若選擇受領退稅款,本局提供「直接劃撥」方式辦理退稅,受退稅人即可不受風吹日曬又雨淋、免出門,輕鬆取得退稅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查詢。(03)3326181分機2533 張小姐
注意事項:
(一)如選擇拋棄不領取退稅款,納稅義務人仍得依退稅原因,於退稅請求權時效內,請求退還稅款。
(二)直撥退稅以受退稅人本人之金融機構帳戶為限。
(三)本局均主動辦理退稅,民眾可勾選下列約定轉退選項,日後有其他退稅案件自動直撥至受退人本人帳戶。
(四)如於指定期間未為回覆或約定帳戶因故無法直撥退稅入帳時,本局將以退稅支票方式寄送。
(五)直撥退稅後,本局會以平信方式郵寄「直接劃撥退稅通知單」,通知受退稅人。
(六)受退稅人如有欠稅,將先進行抵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