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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納稅義務人本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即還)。(二)繼承人1.繼承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2.被繼承人登記除戶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3.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三)代理人1.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2.委任人身分證影本。3.繼承人委託代理人申請時,另需加附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被繼承人登記除戶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4.授權書或委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