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地價稅災害減免
民眾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盡明瞭的地方,可向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316-969、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查詢。
損失情形:
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或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或在墾荒過程中之土地
申請期限:
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9月22日﹚前或災害發生後30日內
申請地點:
本局及中壢、大溪、楊梅及蘆竹分局
檢附證件:
申請書doc檔
申請書odt檔
及相關文件
(線上申辦)
稅捐減免:
地價稅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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