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申請
應備證件: 未辦理建物登記之繼承申請變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者,應填寫申請書並檢附下列附件:
1.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
2.繼承系統表
3.繼承人戶籍資料
4.遺產分割協議書(依民法第1141條規定平均繼承者免附)
5.法院核准拋棄繼承權證明書。
提示訊息: 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2日內檢齊附件,並註明系統回覆之申辦案號,以傳真送至本局或所轄分局。
傳真電話:
桃園總局03-3341645,中壢分局03-4515406
楊梅分局03-4852345,大溪分局03-3804170
蘆竹分局03-3528590
聯絡電話: 桃園總局 0800-316969,中壢分局 0800-321172
楊梅分局 0800-321420,大溪分局 0800-311980
蘆竹分局 0800-229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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