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發房屋稅繳納證明申請
應備證件: 1.自然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法人:公司變更登記表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代表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提示訊息: 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3日內檢齊附件,並註明系統回覆之申辦案號,以傳真送至本局或所轄分局。
傳真電話:
桃園總局03-3341645,中壢分局03-4515406
楊梅分局03-4852345,大溪分局03-3804170
蘆竹分局03-3528590
聯絡電話: 桃園總局 0800-316969,中壢分局 0800-321172
楊梅分局 0800-321420,大溪分局 0800-311980
蘆竹分局 0800-229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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