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申請
應備證件: (1)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收據聯正本。(如無法提示,改立具切結書)
(2)出售及新購土地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之契約文件影本。
(3)新購土地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4)出售及新購土地之土地所有權人無(有)租賃情形申明書。列印「無租賃情形申明書」。(請列印紙本勾選是否有他人設籍,並簽名或蓋章後,連同上述(1)-(3)應備證件一併郵寄至案件所屬總分局) (請列印紙本勾選是否有他人設籍,並簽名或蓋章後,連同上述(1)-(3)應備證件一併郵寄至案件所屬總分局)
聯絡電話: 桃園總局 0800-316969,中壢分局 0800-321172
楊梅分局 0800-321420,大溪分局 0800-311980
蘆竹分局 0800-229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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