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申請補發繳款書
應備證件: 1.自然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法人:公司變更登記表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代表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提示訊息: 傳真電話:
桃園總局03-3365341,中壢分局 03-4517478
楊梅分局03-4852345,大溪分局03-3804170
蘆竹分局03-3528590
總分局收文電子郵件信箱:
桃園總局:tax_writing@mail.tycg.gov.tw
中壢分局:tax_jli@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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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桃園總局(03)332-6181分機2452至2460(轄區:桃園區、龜山區、八德區)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603至609(轄區:中壢區、平鎮區、觀音區)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8至209(轄區:楊梅區、新屋區)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11及212(轄區:大溪區、龍潭區、復興區)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7及210(轄區:蘆竹區、大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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