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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宣導專區

113年「E指繳稅GO Easy」租稅宣導活動

  • 發布單位:服務科

一、目的:為加強宣導地方稅開徵,鼓勵民眾利用線上查繳稅並推廣台灣Pay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帳戶繳稅,建立民眾如期繳納地方稅觀念。

二、主辦單位:服務科

三、活動期間:

(一)使用牌照稅:113年3月27日至5月3日。

(二)房屋稅:113年4月26日至6月3日。

(三)地價稅:113年10月27日至12月5日。 

四、獎項: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開徵,符合抽獎資格之納稅義務人抽出以下獎項:

(一) 頭獎:全聯禮券6,000元,各抽出1名得獎者,合計共3名。

(二) 普獎:全家便利商店面額100元禮券1張,各抽出200名得獎者,合計共600名。

五、抽獎資格:地方稅開徵期間,繳款書所載納稅義務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公法人除外),於下列期限前,由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台灣Pay App或電子支付帳戶繳納本市113年稅款成功者可參加抽獎,中獎者每人限得1個獎項。

(一)使用牌照稅:於113年5月3日前繳納。

(二)房屋稅:於113年6月3日前繳納。

(三)地價稅:於113年12月5日前繳納。

六、執行方式:

(一)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於113年6月28日前,地價稅於12月31日前舉行電腦公開抽獎,以電腦隨機方式抽出各稅活動頭獎各1名及候補名單2名、100元超商禮券200名得獎者及候補名單50名,並公布得獎名單。

(二)得獎名單發佈新聞稿公布於本局網站及Facebook以昭公信。

(三)領獎方式:

1.於公布名單10日內,頭獎部分以電話聯繫至本局親領獎品,普獎部分以掛號寄送至繳款書所載納稅義務人之通訊地址。

2.依納稅義務人之通訊地址郵遞獎品經退回者,一律不再補寄。

3.得獎者如未收到獎品者,請於各稅名單公布後45日內攜帶身分證、印章至本局服務科(宣導股)領取,逾時視為放棄,不再發給獎品。

4.本局保有修改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若遇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活動時,本局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或修改本活動。